根据工作需要,经山阳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9名,其中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6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见《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一》和《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一》和《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二》各报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或专业类别、资格证件、招聘对象和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年应届毕业生应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7.年龄计算基准日为年6月1日,30周岁以下为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但在考察阶段须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职业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不能提交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合约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现役军人等;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一)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报名申请、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1.报名申请。报考者于年6月25日8: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