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喜欢引用亨廷顿的那个观点,有关文化与制度的:长远看,文化起决定作用;短期看,制度起关键作用。其实,这是一个方法论,也就是我议事的一个模型。当然,你还可以用其它模型。但是,鉴于炕群还老有探讨,我今天专门说说这个模型吧。左一半:长远看,文化起决定作用。它不是历史决定论(机械决定论和辩证决定论)。首先,我是从概念与逻辑出发的。文化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广义的,人类物质与精神文化的总和。狭义的,人类精神文化的总和。内在逻辑层面,文化又可以细分为:物态文化、心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由此,逻辑就串下来了——制度就是文化,白马也是马。文化就是制度,马也可以是白马。所以,当我说文化决定制度,它至少在概念与逻辑上是永远成立的。至于实践,或者说理论应用,它至少可以做我历史研究的理论模型。只不过,当文化决定制度,我经常用的概念就是历史路径或者文化路径了。当然,不同的模型,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比如余英时所谓的中国没有哲学的突破;黑格尔说中国没有历史,只有王朝的循环。甚至我在《中国传统文化的陷阱》一书中,还用过形象的比方,盘子走丸,虽然横冲直撞,但是从未走出原盘——也可以用大家现在常用的一个模型——你永远挣不了认知以外的钱。历史与文化路径也一样,认知决定了选择,文化决定了路径。右一半:短期看,制度起关键作用。首先说理论与概念。如果也用模型的话,我们考察制度可以有下面几种方位:从出处来讲,是外来的,还是本土的。从准备来讲,是天上掉下的,还是水到渠成的。从覆盖来讲,是框架型的,还是中微观的。从虚实来讲,是理论的,还是实践的。不管是哪个模型,最后可以归结为:制度的成本与效益。一是制度本身的优劣,二是制度执行的好坏。我和苏三的观点,在这方面重合。制度不分好坏,适合你的,成本低的,收益大的,就是好的。而且你还可以发现,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其实是被文化浸泡着执行的。这个相当于一个药片。这本来想冶病。但是帮你冲服药片的水,也在暗地里起着作用。你要是喝了一个感冒药,冲药用的一瓶二锅头,或者用的冲下水道的水,那疗效俺可不知道。总之,文化暗暗地改造制度。打几个比方吧。比如中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自然是小农文化的遗留。传统农业国家,看什么红绿灯呀。大路朝天,各走各边。你灯什么灯呀。但,当技术与制度双双成熟,红绿灯又配上了摄像头,不遵守规则的人,就少多了,当然,依然有人试图通过后门人情,去注销违交纪录,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人情文化对制度的败坏。再比如中国的计生制度。制度是有了,但是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文化观念,会导致诸多对计生制度的文化冲击,比如偷生游击队。再比如西方的情人制,本是西方婚姻制的补充,但在中国,不过是古代妻妾制的翻版。总之,左一半,是文化决定制度,右一半,制度起关键作用,但是前者说的长时段,后者说的短时段,原因就在于,制度长久的执行及效益,得看文化的支撑力度。最后举一个例子,季羡林在他的《留德十年》中讲过:年,由于苏军和盟军从东西两线逼近,德国食物奇缺,燃料更奇缺,市政府遂决定让市民到山上砍树。怎么砍呢?政府工作人员在茫茫林海中划出了一个可以砍伐的地区,把区内的树逐一检查,可以砍伐则画上红圈。砍伐没有红圈的树,要受到处罚。实际上,当时的德国中央政府已经趋于崩溃,并没有能力执行所谓的处罚,但德国人民并没有逾越规则滥砍滥伐……为此季老“望洋兴叹”地赞叹德国:“具备了无政府的条件却没有无政府的现象”。亲们,这就是文化与制度博弈。其实,任何制度,都是文化与观念多重博弈的结果。它确实是双向的。而这种双向构成了我的议事模型。我们炕群的玲,不认同文化决定论。她是典型的制度派,认为制度能改变一切,反正只要来个好制度就成。她强调,改开与特区制度如何改变了深圳。对的,这依然是我的模型,如果我的理论模型是一个球的话,这只不过是右一半而已。但是玲的逻辑思维不在线上,一看她的观点不过是我模型中的议题,她马上改说:深圳没有香港就没有现在——我不知道她头脑中有没有多因一果和一因多果的思考模型,我想说的是,如果强调地理位置与地理环境的作用,那更是跨入了我们模型的左一半——之所以强调我们,是又加上了苏三的文明学理论。地理与环境,本就属于我的文化决定论之文化范畴,不但决定了原发文明的基质,更决定了外来文明的传播波段……一句话,说来说去,还在我的模型里。模型之所以是模型。它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一以贯之。它可以从春秋战国的文化与制度选择,一直打到当代的文化与制度选择。它可以有历史的断面分析,但是它在历史的纵面上,没有任何磕绊……比比如我可以用这个模型,解释为什么战国时兴起了法家文化与法家制度,民国时有了走向共和又有了张勋复辟与走向洪宪,包括所谓的近代百年探索这种宏大的课题。这中间的因果,是一环扣一环的。你不能看光看到结果,看不到因,甚至颠倒因果。把果当作因。那么,我们从历史中学到的东西,真的只能是,什么东西也没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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