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幼儿园教师48名,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郑州市上街区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幼儿园教师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30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及以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因疫情影响,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如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
(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40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医学学士学位及以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如因疫情原因往后推迟,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如果到时没有取得,取消其聘用资格。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6.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临床医学专业还须持有规培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年6月11日9:00—6月13日17:00
考生登录上街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