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零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南下广东打工的风潮席卷全国,时谚有云: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那时间,京九铁路尚未建成通车,无论你是去往深圳、东莞、还是珠海、佛山等珠江三角洲沿岸周边的几乎每一个城市都需要途径广州来进行中转。广州,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的交通枢纽,名副其实地成为了当时的南中国第一大城市,并且大有超越上海成为当时的中国第一大城市之势。
大量外来人口的爆炸性聚集,让广州的社会治安情况变得异常严峻。大案要案、恶性案件一再频发。这其中就有我们今天要说的罗树标案。年2月8日上午,有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了一具被残杀的女尸,马上报警。经过警方现场勘查,受害者为年轻女性,死于机械性窒息,尸体半裸,死前经过激烈搏斗,遇害后被凶手强奸。广州市公安局判断这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谁都不会想到,有着广州版“雨夜屠夫”案之称的罗树标案由此拉开序幕。一开始,警方的调查并不顺利,广州市所有失踪女性人口数据库中没有发现符合死者相貌的人,无法确定死者身份,而案发现场是偏僻公路,白天都只有少数车辆经过,抛尸发生在夜晚,没法找到目击证人,调查陷入了死胡同,时间一长便成为无头案。万万没想到,一年后的年在广州郊区的一条公路边,又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死状与第一个案件相似,同样在夜晚抛尸,同样周围没有目击人,凶手同样没留下足迹,而有一点跟第一个案件不同,第二位死者遇害前和被杀后都遭受了凶手侵犯。就在半年后,又一具女尸被发现,情况基本前面一样,更震惊的是,这次尸体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肤被凶割下来了,经过对三位死者的阴道擦拭物进行检测,发现来自同一人,说明这不是简单奸杀案,而是一起恶性连环强奸杀人案。此案引起了广东省公安厅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