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悟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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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藏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共四册,价值颇不菲,上图为书中朱批)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女性颂歌,是一个时代的末尾一群有着新的生命理想的优秀青年女性奏响的一曲沉痛交响,反抗的矛头直指吃人的封建礼教和伪善的假道学的心脏。作者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使闺阁昭传”,就是要让天下后世人知道“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这些“闺阁女子”不仅是美丽的,聪慧的,而且是有感情有思想有意志的,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有着独立人格的“人”。仅此一点,就足以确立作者之不朽的地位。须知在封建社会里,女性是几乎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但是作者“冒天下之大不韪”站出来为这些受压迫甚至遭迫害的女子立传、唱赞歌,岂是庸庸俗儒所能道哉?

一.贾宝玉的“爱”与“闲”

在《红楼梦》里,在那些美丽的女子周围还有一个为王夫人骂为“混世魔王”,又被贾政斥为“淫魔色鬼”的贾宝玉。在贾宝玉眼中,“女儿”是这世上最为尊贵的。他不仅爱她们,尊重她们,而且还推及到世界上的一切青年女性。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所以我一见女儿便觉清爽,一见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情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子浊沫而已。”并借甄宝玉之口说出“女儿是这世上极为尊贵的。他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都要高贵”的话,就差没说出比孔老夫子还要高贵的话来。即便说出来,也未始不是他心中所想呢。贾宝玉自己也说过“古今以来,除‘明明德’外,杜撰的甚多。”他到底还是将“女儿”放在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位置上,否则怎会如此出言“不逊”?

这就是在贾宝玉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对众女子的“泛爱”,鲁迅所谓“昵而敬之”﹙《中国小说史略》﹚,就是对他这一形象特点的生动诠释。但须注意的是,贾宝玉口中的“女儿”并非指代所有的女性,而是指代那些尚未结婚、品性清洁的少女。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是“水做的骨肉”,同样也并非所有的男子就都是“泥做的骨肉”。试举例问,吃斋念佛却心肠硬冷的王夫人是水做的骨肉吗?愚昧阴暗的邢夫人是水做的骨肉吗?当然不是。那阴险毒辣背后使妖法的赵姨娘就更不是了。她们依然是用脏臭的泥巴做成的骨肉。再举例问,宝玉是泥做的骨肉吗?秦钟?柳湘莲?蒋玉菡?自然也不是。他们的生命里依然流淌着一股水一般的清澈快逸。

在贾宝玉看来,那些“水做的女儿”不管犯了什么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但这前提必须是要服从于他的一项“原则”——或者也可以说成他的处事原则、生命信仰、人生立场——那就是不能在他跟前讲“仕途经济”的话。《红楼梦》第三十二回,贾雨村来,贾政让宝玉去会会。

宝玉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红楼梦》第三十二回)

多么尖锐,多么直接,说翻脸就翻脸。这正是他坚定人生禀赋的体现,没有丝毫妥协与媚俗之气。传统的道统观念及仕途经济的“学问”,于他而言,没有丝毫的约束。他反倒做出一副“混世”的姿态,表现出那个时代极其特立独行的反抗意识。在他身上,作者寄托着他全部的愤怒与深情。

贾宝玉又可谓《红楼梦》中“第一闲人”了。第三十七回,宝钗曾为宝玉取过一个别号——“富贵闲人”。

宝钗道:“还得我送你一个号吧。有最俗的一个号,却与你最当。天下难得的是富贵,又难得闲散,这两样再不能兼有,不想你兼有了,就叫你‘富贵闲人’罢了。”宝玉笑道:“当不起,当不起,倒是随你们叫去吧。”

贾宝玉虽也说“当不起”,但并未有所推拒,“倒是随你们叫去吧”。他是生于大富大贵之家,自然这“富贵”二字当之无愧了。那又何谓“闲人”呢?这也不难理解。一个“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不愿去会会那些“为官做宰”的贾雨村之流、成年家只搅在“脂粉队里”的人,“闲人”之号,舍他其谁?

这也正是贾宝玉的奇异之处,也是其可爱之处。虽有天生的玉质,并生长于“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乡”,却没有半点媚俗和势力的气质,更不争那些功名利禄﹙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些“蜗角虚名,蝇头微利”而已﹚。因此他赢得了最深刻意义上的“心闲”,即内心赢得了大自由、大自在。他天生拒绝为功名和财富所役使的人生,也不被皇统、道统、八股文章和各种概念所役使。不过,他在闲中也有忙,这种忙,是“无事忙”,是享受生命、享受青春之美的忙。他珍惜每一天,珍惜每一刻与姐妹、朋友相逢相处的时光,他说他爱说的话,写他爱写的诗文。他从骨子里持守着生命的本真,不把自己羁绊于世俗角色的种种。贾宝玉通过“闲散”(薛宝钗语)把自己和众人区别开来。众人殚精竭虑、尔虞我诈、两面三刀、巧取豪夺,汲汲于功名、权利、财富,追求“金满箱、银满箱”,追求“衣锦还乡”,锱铢比较,忙极一生,累极一生。而贾宝玉却完全拒绝了这种生存状态,他放下世俗负累,让存在的意义在“闲散”中充分展示出来。写至此处,有必要引用一段话:

贾宝玉……是属于马尔库塞所说的“内在状态”闲散,即放得下的人。正因为这种状态,所以他不是反抗现存秩序的高声呐喊的战士,而是借助个人灵魂去把人性转化为自由、善行和美的人。这种人是富贵闲人,更是高贵闲人;是世俗贵族,更是精神贵族。唯有这种人,才没有任何物役的痕迹,才没有任何精神奴役的创伤。(转引自刘再复《红楼人三十种解读》中胡风语)

二林黛玉的“情”与“死”

林黛玉可谓《红楼梦》中第一女主人公。她和贾宝玉一样,是中国文学史上全新的人物。但这个文学形象的产生又非凭空而来,在她的身上,集中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幽怨的性格和最高的传统美学理想,熔铸成一个新鲜但并不让我们感到陌生的形象。但,《红楼梦》的作者又赋予了她以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的思想。孤苦的身世,敏感的气质,让她怀抱一颗高洁的心灵,一种不屈的个性。她高雅如兰、孤傲似菊;她诗才横溢,超凡脱俗;她提锄葬花、挽帕拭泪;他桀骜不驯,不折不屈。大概罢,就因为有这样一个她,淡淡的,轻轻的,不留恋于人间烟火,迷雾中看不清,猜不透,如烟模糊不定,守候一生孤独,坚守一世“真我”。脂砚斋评她,“真可拍案叫绝,足见其以兰为心,以玉为骨,以莲为舌,以冰为神,真真绝倒天下之裙衩矣。”又有甲戌本的眉批云:“真冰雪聪明也。”(第八回)

清代的西园主人说:

林颦卿者,外家寄食,茕茕孑身,园居潇湘馆内,花处姊妹丛中,宝钗有其艳而不得其娇,探春有其香而不得其清,湘云有其俊而不能得其韵,宝琴有其美而不能得其幽,可卿有其媚而不能得起其秀,香菱有其幽而不能得其文,凤姐有其丽而不能得其雅,洵仙草为前身,群芳所低首者也。(转引自《启功讲红楼》)

足见其内韵之深广。西园主人还说:

盖以儿女之私,此情只堪自知,不可以告人,并不可以告爱我之人,凭天付予,合则生,不合则死也。

这几句话,不知道出了怎样的玄机,倒也不敢妄测。但是他似乎让我们清楚地窥见了林黛玉身上所凸显出来的一种与世俗社会势不两立的“绝决”——“合则生,不合则死也。”因为是“凭天付予”,所以也就有了一种敢于傲瞰世俗的大气与从容。我们很难想象这种针锋相对的机敏与执拗,要付上怎样的代价。但我们看到了,作者“字字看来皆是血”的笔墨背后暗藏着一个万劫不复的悲剧——“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切或高贵、或卑琐的灵魂,一并都付予了一望无际的惨白。王国维所谓“《红楼梦》乃是悲剧中之悲剧。”(王国维《红楼梦评论》)自然深彻精到。

让我稍感欣慰的是,在好权谋而轻诚意,好机巧而轻耿介的中国传统文化人格中,居然还有那么一些人敢于与世俗社会彻底划清界线而终于至于对峙。他们的伟大就在于对一种高贵人格和信仰的尝试与护守,实质上是维护了文化本身的尊严,使那些卑污的丑陋面具在高大的人格面前显得恐慌而低矮。林黛玉的形象正是属于这一类,她似乎一股清澈的溪流,流过了大观园的冷峻清索,流进了读者干渴的心田。

林黛玉看似清高孤傲,实则内心最富含深情。她用泪丈量着人世间的亲疏冷热、悲欢离合;她用诗忖度着心与心之间的距离,做着最简单却最深刻的灵魂自省。于是在“满园里绣带飘飘,更兼这些人打扮得桃羞柳让,燕妒莺惭”的日子里,孤苦无依的她在吃了无头无脑的“闭门羹”后,(注:黛玉夜访怡红院,却被晴雯未听清黛玉的声音,误把她拒于门外。见第二十七回。)满含血泪,唱出一曲杜鹃啼血、长歌当哭的《葬花吟》——

……

愿侬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批书的脂砚斋无不动情地说,“余读《葬花吟》,凡三阅,其凄楚感概,令人身世两忘。举笔再四,不能加批。”

鲍鹏山先生说,“当一种美,美得让我们无所适从时,我们就会意识到自身的局限。”(鲍鹏山《庄子:在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是的,面对如此凄婉而孤绝的美,原是不容我再多置喙的。然而我要说的是,她给我们树立起了一面洁净而威仪的镜子,照出了我们每个人身上或深或浅、或多或少的污点,让我们在对比中获取一种维护生命尊严的价值取向。

林黛玉最深沉的情感往往是用眼泪表达出来的。“泪”,是她和外界对话的语言,是她生命的象征——第二十二回的脂批说黛玉“将来泪尽夭亡”,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她越是流泪,就越是对生命的消耗。宝玉挨打后,林黛玉去探望他(第三十三回):

这里宝玉昏昏默默,只见蒋玉菡走了进来,诉说忠顺府拿他之事;又见金钏儿进来哭说为他投井之情。宝玉半梦半醒,都不在意。忽又觉有人推他,恍恍惚惚听得有人悲戚之声。宝玉从梦中惊醒,睁眼一看,不是别人,却是林黛玉。宝玉犹恐是梦,忙又将身子欠起来,向脸上细细一认,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那个。宝玉还欲看时,怎奈下半截疼痛难忍,支持不住,便“嗳呦”一声,仍旧倒下,叹了一声,说道:“你又做什么跑来!虽说太阳落下去,那地上的余热未散,走两趟又要受了暑……”此时林黛玉虽不是嚎啕大哭,然越是这等无声之泣,气噎喉堵,更觉得厉害。听了宝玉这番话,心中虽有万句言词,只是不能说得,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听说,便长叹一声,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

在此之前,薛宝钗也去看望了宝玉。她带去的是一粒冷香丸和一段贾政式的说教。那些话,即使让贾政听到了,也会点头称是的。而林黛玉呢?(作者在此处的情节安排,无不有着有意的对比。)她什么也没有带去,只带去了两行眼泪和两只肿得桃儿一般的眼睛,只有无声之泣,还有一句“你从此可都改了罢”。这其实是一句怨极疼极的话。当看到自己的“心上人”被毒打成这样,而自己又无能为力,那份酸楚又岂是旁人所能深切体味出来的?这实在是无奈的妥协,但妥协并非就意味着背叛信仰,而是在与外界的对抗中所能表达的虽无奈却是最坚决的深层对峙。

宝玉对黛玉也是一样,虽心甚系念,却无从沟通,不得已只好遣自己唯一的知心小婢晴雯去传达自己的心意,但又不能明说,只好借送手帕来传达自己的心意。须知此时的宝黛已是经过了“诉肺腑”之后(第三十二回),宝玉嘱咐过黛玉“你放心”,黛玉“听了这话,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所以,宝玉的手帕实是不言之言。黛玉自然也能领悟其中深意,所以紧接着她用满含怜惜(对宝玉)和伤痛(对自己)的“泪”凝成了三首题帕诗——

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

尺幅鲛绡劳解赠,叫人焉得不伤悲?

抛珠滚玉只偷潸,镇日无心镇日闲。

枕上袖边难拂拭,任他点点与斑斑。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也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字字是泪,声声如泣。她用“泪”为爱为真与世俗做着最艰难的辩解甚至博弈。她的泪断是为宝玉一人而洒——

他(指贾宝玉)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的过他了。(第一回)

这就是“木石前盟”,这就是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眼泪融通着他们的前世今生。这种浪漫主义的象征和隐喻,历来都是众说纷纭。对于各种说法,笔者也不敢妄加评断。只是我以为正因为如此,林黛玉这个人物形象甚至整部《红楼梦》才有了更多被解读的途径与可能。这也正是《红楼梦》流传弥广,“举绛瑛之迹,则闻者眉开;述钗黛之名,则谈者口艳”(凊,悟真道人语)的一个重要原因了。

《红楼梦》中与林黛玉在性格上保持一致的还有个晴雯,所以在描写晴雯的笔墨背后,总能看到一点黛玉的影子。但是两个心性都很要强的人,一般是很难相融在一起的。所以在《红楼梦》中,晴黛共同出场的内容总是很少的,几乎没有。(姑妄言之,不敢称是。)

晴雯死后,宝玉为她写过一篇诔文——《芙蓉女儿诔》。第六十三回,黛玉抽到的象牙花名签字上面正画着一枝芙蓉。所以贾宝玉诔晴雯实乃诔黛玉。“死晴雯实是死黛玉之序耳。”(脂砚斋语)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林黛玉到底是怎么个死法。我则较倾向于她是“赴水而死”的这一说法。虽说高氏所续的后四十回里描写到黛玉之死的那段文字堪称妙绝,但他并没有给黛玉的生命以最终的“回归”。就是黛玉临死时留下的那句为人所称道的“断语”也是值得细细玩味和商榷的——“宝玉,宝玉,你好……”可是“你好”什么呢?你好无情啊!?你好负心啊!?……她仿佛是带着一种对宝玉隐隐的怨恨离开人世的。但是,前面已经说过“还泪之说”了,脂评说,“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宝玉本是给了她生存的希望甚至生命(前世的灌溉)的大恩人,她怎可怀怨恨之心呢?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她“泪尽”之后,赴水“夭亡”。贾宝玉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黛玉有诗云“质本洁来还结去,强于污淖陷渠沟”,那么,对于如此高洁的女儿,应该回归到生命的本源——水。这已经不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回归”,还有着对美好生命的终极关怀。另外,对于大观园的“水脉”布置,端木蕻良先生曾作过深入研究。这对于黛玉赴水而亡的说法,也是一个辅助性的“佐证”。(参见《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

三贾宝玉出家之我见

“那我要是死了呢?”

“你死了,我去当和尚。”

——题记

毫无疑问,宝玉后来的出家是毋庸置疑的。但问题是他出家之后会得到人生的真正“大解脱”吗?如果不能,他将在人世间找到一个怎样的归宿?而这个归宿于他甚至于整个人类(不知是否言重了)又有何意义?由于《石头记》后面原稿散佚,便自然出现诸多“探佚”的说法,这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就贾宝玉后事如何,浅薄如我,也不妨大胆一议。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说,“《红楼梦》中,得真正之解脱者,唯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他无不有着属于自己的哲学依据(叔本华的美学原理),他认为“人生如钟表之摆,始往返于厌倦与苦痛之间”,人生的苦痛太大,所以他又似乎夸大了某种宗教功能。(如此妄评大师,心中很是有些忐忑。)基于这种很有些浅薄的“怀疑”,我对于在上面所提出来的第一个问题,是持否定观点的。也只能这样,后面的两个问题才有了回答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我认为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佛教的产生及其后来对世界的影响,只是一个非常偶然的现象。换言之,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不会因为佛教的产生与否而发生变化甚至停滞。当然我并没有否定佛教在现实人生当中的积极意义以及它所提供给我们人类去思考人生和宇宙的一种哲学角度。贾宝玉的遁入空门,从侧面讲,是对现实社会整体观念的反叛,这一点应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种反叛的形式并非就是最强烈、最深刻的。就人类普遍存在的人生烦恼而言,不会在佛教“空色观念”的庇护下得到最真实意义上的“灵魂涅槃”,所谓的“涅槃”,那不过是生命的个案。贾宝玉既然无法在此门中得到真正之解脱,那么他的生命又将归于何处呢?

以我愚见,将人类社会从荒蛮带向有序的,既非“空”也非“色”,而是“情”。也唯有情,才是人类社会真正永恒的主题。古人讲,“人者,生死于情者也。情者,不生死于人者也。”(明冯梦龙语)是的,人的生命很短暂,弹指一挥。但生命从生至死,从有到无,左右着这其间去留存灭、盈缩消长的唯情而已。情的概念很宽范,但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情,都是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传承的。它支撑起人类精神社会的大厦,使之不致坍塌。所以浪漫的汤显祖会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使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使生而不可以死,死而不可以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牡丹亭》)他将人世间的情划分了等级,唯“至情”难得。但不管怎样,贾宝玉唯有从佛教的“空色”观念中挣脱开来,而最终皈依于“情”,才能获得人类普遍意义上“大解脱”。

既然如此,那就必然要给贾宝玉安置一个恰当的社会归属。我比较倾向周汝昌先生的观点,那就是他和史湘云最终的结合。这也并非是凭空杜撰出来的,而是前八十回中有相当的文字“透露”。在第十一回中,秦可卿病危,贾宝玉和王熙凤去探望。贾宝玉一时伤心,看到墙上的《海棠春睡图》,便“如万箭攒心,那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了下来。”而在第七十回中,湘云醉卧芍药茵,身上落了一层花儿。这难道不又是一幅《海棠春睡图》吗?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海棠,一个是芍药。

而通过贾宝玉的“爱情观”,也不难看出其中“端倪”。第十八回中,黛玉跟前的藕官在大观园烧纸钱,被老妈子拉着要去告状,恰被宝玉看见,后经宝玉庇护才赶走老妈子。宝玉问她祭谁,她为报宝玉庇护之恩,就说让他回去问芳官。宝玉回去后,背人问芳官。芳官道:“……那都是傻想头,他是小生,药官是小旦,往常时他们扮作两口儿,每日唱戏的时候,都装着那么亲热,一来二去,两个人就装糊涂了。倒像真的一样儿。后来两个竟是你疼我、我爱你。药官一死,他就哭的死去活来,至如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也是这样,就问他,‘为什么得了新的就把旧的给忘了?’他说,‘比如人家男人死了女人,也有再娶的。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分了。’你说他是傻不是呢?”

然而对此,宝玉会做出怎样的解释呢?

宝玉听说了这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喜又悲,又称齐道绝,拉芳官嘱咐道:“既如此说……以后断不可烧纸钱,逢时按节,只备一炉香,一心虔诚,就能感应了……只在敬心,不在虚名儿……”

“只在敬心,不在虚名儿”,这是说人对已故的爱人要怀赤诚之真心,而非在于外在的形式。这一段,除了对贾宝玉的爱情影射外,还表现出他积极的爱情观念,那就是“只是不把死了的丢过不提,便是情分了。”而我们现代人的爱情观念,也不过如此。

史湘云曾将“二哥哥”(贾宝玉)念作“爱哥哥”,林黛玉还因此笑话过她呢。这里头不知是不是潜含着作者某种欲言故止的“暗示”?在有关史湘云的曲词中有这样两句:“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除了贾宝玉,在《红楼梦》当中,谁还可配“才貌仙郎”?所以,种种“迹象”,都似乎隐隐暗示着宝玉和湘云最终的结合。

但这种论断,也只是一种“最有可能”的“假设”而已,并不是百分之百的肯定。正因为《红楼梦》的博大精深,让我们不能仅从单一的角度去解读这部旷古绝作,才形成了如今蔚为可观的“红学”规模。

(本人所藏十回本《卞藏脂本红楼梦》影印版本,这是冯其庸先生鉴定并题名的,下面是本人所藏的曹雪芹祖父曹寅的《楝亭诗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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