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焚烧秸秆垃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落实禁止秸秆和垃圾焚烧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禁焚烧秸秆和垃圾,能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大幅减少火灾隐患,保障城乡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加强环境保护、循环利用资源、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把严禁焚烧秸秆和垃圾作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败叶、农用废旧地膜、电子废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同时,各县区要根据实际,针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秸秆和垃圾焚烧现象,认真分析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禁烧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实行严防严控,坚决遏制“烟雾围城”现象。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要求,围绕城市郊区、空气自动站周边、机场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划定公布秸秆和垃圾禁烧范围,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严禁在田间地头、公路铁路两旁、林地、村庄附近焚烧秸秆和垃圾。各县区和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禁烧工作,要明确和落实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干部要包片、包村、包社,实实在在抓好禁烧工作。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禁烧责任清单,逐级传导工作压力,将禁烧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三、依法严厉查处。各县区要强化禁烧巡查监管,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落实网格包抓机制,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要整合环保、农业、林业、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力量,依法依规严格巡查检查,尤其对划定的重点区域,要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条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对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制定巡查计划,成立巡查检查队伍,坚持每天深入片区、村社和田间地头,对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全时段、高频率、高强度地监控检查,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随意焚烧秸秆和垃圾的,要立即组织人员现场处理。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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