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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京洛
没看过上一篇的宝宝,点击:倾诉
婆婆强行把小儿子安排进我公司,出事后,她天天打电话骂我
01
京城,九月天。
秋风微凉,吹落黄叶片片,翻飞之间,有些飘进了兴隆酒楼的大堂,落在靠窗的一张木桌上。
林汐双手托腮,大眼睛盯着对面的锦衣公子瞅来瞅去,半晌后,终于忍不住道:“大人,菜谱你都看这么久了,到底想好点什么菜没有啊?”
秦严抬眼看她,道:“怎么突然想起请我吃饭了?”
“兴隆酒楼出了新菜品,所以带你来尝尝。”林汐捂住俏脸,眼神飘忽不定,然后很不好意思地补充了一句,“不过待会儿你要记得付钱。”
秦严翻菜谱的手一顿,很有教养地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心道原来在这儿等着呢。说是要请他吃饭,实际就是这丫头自己贪嘴吧。
他揉了揉额角,没好气地道:“这个月的俸禄,又花完了?”
林汐嗯了声,头都快低到桌子底下去了。
秦严默默叹气,猜想是不是所有女子都是这样,每次上街闲逛,只要是林汐不讨厌的东西,她都有可能买回去。银子这般花法,到了月底自然就没钱了。
他把菜谱扔她手里,自己喝了口茶,道:“想吃什么自己点吧。”
林汐眉眼都弯成了新月,向后招了招手,喊道:“小二,把你们最近的新菜都上一份来。”
兴隆酒楼的后厨动作很快,几盏茶的时间后,便开始上菜了。端菜的女子十七八岁,长眉杏眼,带着对玳瑁耳铛,眸子里透着股精明。
林汐之前来酒楼吃饭的时候,和她打过几次照面,听说是酒楼老板娘收留的外乡人,叫芳尽。
上完菜,芳尽端着木托盘转身离开,不想踩中了裙裾,脚底一个踉跄,整个人顿时往前扑去。
“小心!”林汐撂下筷子,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的手腕,将人扯了回来。芳尽稳了稳心神,慌张道了声谢,便往后厨去了。
一顿饭菜用完,秦严转头看向窗外不远处搭好的一座花台,道:“你这看热闹的位置,倒是选得好。”
“那是,我可是挑了好久的。”林汐笑道。京城这地界,权贵富商云集,举办的盛事也是一茬接着一茬,花台上正在上演着的,便是青楼女子争奇斗艳的花魁大赛。
正看着,她面前的白碗忽地滴下一抹殷红,颜色暗沉,散发着腥气。
02
两人目光俱是一凛,缓缓抬头向楼顶望去。滴答,滴答,那抹红色还在不住地往下淌。
秦严拿过林汐面前的碗,放到鼻下轻嗅,当了这些年的六扇门总捕头,人血的味道他再熟悉不过。
林汐观他神色,眉毛耷拉下来,看样子,花魁大赛是看不了了。
他俩坐的位置在大堂的边角,头顶的楼板肉眼可见有些糟朽,但能渗这么多血下来,楼上出事的人绝对没救了。
快步上了楼梯,找到对应的那间屋子,秦严提脚踹开房门,浓烈的腥气混杂着花香和炭火的味道扑面而来。
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女人,倒在地上,右手握着银钗,左手手腕有一道被利器划开的口子,流出的血早已浸湿了地缝。
林汐上前一步,附身伸手去探她的鼻息,眉头随即一皱,人断气了。
死者叫宋娘,是兴隆酒楼的老板娘,擅长厨艺。之前听店里的小二说,她最近一直在研究新菜,为几日后的酒楼大赛做准备。
因为出了命案,酒楼二楼被随后到来的差役们围得水泄不通,连宋娘的丈夫陈掌柜也被拦在了外面。
仵作老何在屋内验尸。趁着这个空档,林汐去门外提审口供,秦严则开始打量起屋内的陈设。
这间屋子在二楼最逼仄的角落里,原本是做杂物间的,但现在却摆满了许多反季的鲜花。中间一张旧八仙桌,放了几箩筐满满的干花,只不过其中的荼蘼花被打翻了,零碎花瓣撒了一地。
秦严的目光扫过屋角堆满木炭的炭炉,随后示意差役把陈掌柜带进来,问他:“这些花是用来做什么的?”
许是丧妻的事情太过突然,陈掌柜面色发白,擦了把额头的汗,哆嗦着声音道:“是内人用来做菜的。”
京城酒楼林立,厨艺高超的人自然不少。宋娘要赢大赛,便想着从巧思上入手,以花入馔,以花入宴。
她精心选出了八种花:松花,栀子花,梅花,菊花,荼蘼花,芙蓉花,桂花,牡丹花,每一种都冥思苦想出了一道菜,分别是松黄饼,端木煎,蜜渍梅花,金饭,荼粥,雪霞羹,广寒糕和牡丹生菜。
不过有些菜品必须要鲜花,好在宋娘认识一位养花的奇人,能够反季节培植花木,便帮她改造了这个暖房,平日里都不许外人进来的。
近日天气忽凉,这些娇花受不得冻,得用炉火煨着。宋娘不放心,每日都会上来查看一番。
03
那边,老何粗粗验完尸身,对秦严道:“大人,致命伤是手腕的那道伤口,但是……”他比了个死者握簪的手势,“是她自己划的,不过还有些细节,得带回六扇门再查。”
“自杀?”林汐问完客栈里的伙计,刚从门外进来,闻言震惊了。只是查看一下花房而已,难道还看着看着就想不开了?
这也太牵强了。
刚想到这儿,她脑子里突然闪过方才店小二提起的一件事,看了眼呆立的陈掌柜,林汐试探道:“陈掌柜,我听说你最近好像是要休妻,有这么回事吗?”
陈掌柜浑身一僵,好半天才沉沉点头,支支吾吾道:“有,我与宋娘成婚快二十载了,但膝下一直没有儿女,所以我就想着另娶一房,但她不同意。我就动了……休妻的心思。”
说到这儿,他忙摆了摆手,道:“可我真没想到她竟会想不开,这也不能怪我啊!”
“算了,先把尸首带回六扇门查检吧。”秦严随手翻了翻那些荼蘼干花,吩咐道。
芳尽一直守在楼梯口,见林汐出来,抓着她急急问道:“林姑娘,老板娘她真的……出事了?”
林汐被抓得有些疼,忙把她的手腕掰开,道:“人是不在了,对了,我记得老板娘帮你跟卫家定了门亲事,婚期就在下个月,还没恭喜你呢。”
芳尽的手抖了抖,垂眼道:“老板娘对我不错,断没有在她出事后,我就马上嫁人的道理,婚期还是得往后推推。”
林汐自言自语地嘀咕了一句:“难道是我想错了?本以为你会很着急出嫁呢。”芳尽没听清她这句话,便没再多问,匆匆下楼去了。
林汐望着她的背影,低头想了想,把自己的右手搭在左手手腕上,仔细感受着脉搏的起伏,皱了皱眉。
回到六扇门后,老何将尸身重新验了一遍,这次在宋娘的唾沫里发现了迷药。
“迷药?”坐在书案后的秦严放下手里的卷宗,抬头道:“能确定吗?”
老何点头:“之前我还怀疑自己验错了,可带回来再验,还是这个结果。而且这种迷药比较特别,三刻钟之后才发作,药劲能让人昏睡三天三夜。”
04
若真是这样,那就确实奇怪了。按理说,若是真想自杀的人,根本就不需要喝迷药,那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看样子,还不能完全排除凶手作案的可能。
秦严回想那间花房的情景,房间的门从里面闩住,唯一的窗户也密封着,也就是说是一间完完全全的密室。
想到这儿,他对林汐道:“白日里可问出些什么?”
可等了半天,也没人接他的话。秦严转头看去,见坐在一旁的林汐搭着自己的脉,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他敲了敲桌面,拔高声音道:“想什么呢?”
“我在把脉。”林汐回过神来,然后愣愣地问了老何一句,“老何,上次你教我把脉,说是孕妇的脉应当是往来流利,应指圆滑,如盘走珠,我没记错吧?”
老何年轻时,本来是学医的,后来因为一些纠纷,反而被自己救过的病人告上了公堂,落了个十几年的牢狱之灾。出来后,他便有些愤世嫉俗,改了行当做了仵作,说是死人的活计远比活人的好做。
前些日子,林汐闲得没事,一时心血来潮,找他学了几手把脉的功夫。奈何天资有限,最后她只勉勉强强记得个喜脉的脉象。
老何目光落在林汐把住自己脉的手上,诡异的眼神在秦严和她身上瞄过来,又瞄过去。
被打量的两人一阵莫名其妙。
老何最后端起几分长者的气势,摸着胡子装模作样地叹气道:“你们这些小年轻,真是心急如焚,亲都还没成,就把娃都弄出来了。”
闻言,秦严险些被喝进嘴的茶呛到。
林汐反应慢些,愣了半天才明白过来,俏脸腾地红了,忙道:“不是我怀了!”
老何闲闲道:“那你问这个干嘛?”
林汐翻了个白眼,道:“是兴隆酒楼的那个芳尽。她今日端菜时跌倒了,我拉住她手腕的时候,觉得脉象不对。后来她找我问宋娘的事,我趁机又探了一下,觉得她应该就是怀孕了。”
老何回想一番,道:“听你这么说,那丫头的确已经不是姑娘的面相了。”
秦严忽道:“等等,你说酒楼上菜的那个姑娘叫芳尽?”
林汐眨眨眼:“对啊。”
05
案发后,秦严就去查了这家酒楼的背景。兴隆酒楼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酒楼,祖上靠着过人的厨艺在京城立稳了脚跟,可惜后人不争气,手艺丢得七七八八,几乎每日都入不敷出。
那个宋娘本是南方的流民,家乡遭了水灾,辗转来到京城讨生活。陈掌柜的父亲当时尚在人世,见她可怜,便收留下来做打杂的差事。
谁知宋娘做菜的天分极高,加上幼时读过一些诗书,为人机灵,很快就当上了掌勺的大厨,酒楼的生意也开始好转。
陈掌柜的父亲心喜之下,做主牵了红线,让陈掌柜娶她做了媳妇。这么多年下来,两口子也算是过得相安无事。
林汐见秦严沉默不语,问道:“怎么,是哪里有问题吗?”
“自然有问题。”秦严问她,“芳尽这个人,你跟她熟吗?”
林汐摇头:“只见过几面,点头之交而已。听说她也是家里遭了灾,两年前来了京城,宋娘同情她身世与自己相仿,便把她留了下来,还帮着她张罗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个叫卫兴的书生。”
“只怕是引狼入室。”秦严冷冷道。
“什么?!”林汐睁大了眼,“大人,你发现什么了?”
秦严淡声道:“宋娘死之前留下了讯息,你还记得那一屋子的花吗,有没有发现特别招眼的东西?”
“招眼的?”林汐仔细想了想,拍手道:“是那箩散得到处都是的荼蘼干花。”
“没错,荼蘼花本来放在八仙桌最中间的位置,可其他边上的干花都没撒,只有它被扬得满地都是,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有人故意为之。”
“这难不成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林汐苦苦思索了半天,愣是没想出个线索来。
秦严知道她对这些花月风流之事不在行,索性都说了,“花开荼蘼。据说它是春日里最后开的一种花,它开了也就意味着春天结束了,所以又有‘三春过后诸芳尽’的说法。”
林汐一拍脑门,恍然大悟:“芳尽!宋娘打翻荼蘼花,就是在暗示她!可是,宋娘又为什么要划破手腕呢?这很容易让人误解她是要自杀啊。”
秦严想起房间地面上的痕迹,宋娘最后是挣扎着爬到那个糟朽地缝处的。地板下,就是当时林汐他们在大堂坐的位置。
他稍加思量道:“若是猜得不错,她当时应该是迷药发作浑身无力了,昏迷前划破手腕,是希望血能顺着缝隙往下淌,引起别人的注意,只可惜我们发现得晚了些。”
06
可为什么一定要宋娘喝下不致命的迷药呢,芳尽原本又是打算用什么方法害宋娘,伤人的原因又是什么?
秦严暂时没想明白,只给了林汐一只玳瑁耳铛,吩咐她顺藤摸瓜,彻查跟芳尽有关的所有人。
第二日,林汐去了两个地方,秀彩阁和卫兴家,再回六扇门的时候,秦严正在后堂摆弄炭火。
她诧异道:“这还没到冬月呢,买这么多炭火回来做什么?”
“验证一下猜想罢了。”秦严看她,“有什么新发现?”
林汐坐下喝了口水,唏嘘道:“岂止是新发现,我今日在兴隆酒楼旁观了好大一场热闹。”
那只玳瑁耳铛上有秀彩阁的印记,林汐去打听了一下价钱,同样的耳铛要卖十两银子一对。秀彩阁的老板娘隐约只记得当初买耳铛的是个男人,可卫兴只是个清贫的读书人,绝对买不起这般昂贵的东西。
为了试探,她去了卫兴家,假装无意透露了芳尽有孕的消息,卫兴当时脸上的表情可谓是五彩缤纷。
林汐离开后,他便找了一个擅长妇科的老大夫,一起去了兴隆酒楼。探出芳尽真的是喜脉,卫兴当场翻脸,他指责芳尽婚前失贞,撕扯了大半天,最后还是陈掌柜出来安抚,把婚事取消了。
所以和芳尽有纠葛的,另有其人。
“而且我还发现了一件事,陈掌柜好像有意售出兴隆酒楼,一个月前他就在暗地里找下家接手了。而宋娘应该是不知道这件事的。”林汐说道。
“他是该着急了。”秦严缓缓把炭火拨弄到一边,起身道:“得再去一趟兴隆酒楼。”
兴隆酒楼出了命案后,这几日都没有什么生意,秦严林汐带着差役进门的时候,几个店小二正在大堂打瞌睡。
陈掌柜在柜台后算账,见了这阵势,忙迎上来道:“秦大人,你们这是……”
林汐指了指楼上:“掌柜的,麻烦你叫上芳尽,咱们再一起上楼看看。”
陈掌柜一怔:“还要看什么,不是说宋娘是自尽的吗,还要继续查?”
林汐似笑非笑:“陈掌柜待会儿就知道了。”
这几日,六扇门的暗桩探听到了些更私密的东西。
陈掌柜与宋娘成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宋娘为人强势,也从来不许丈夫纳妾。陈掌柜表面顺从,可私底下找过不少女人,只不过没一个怀上。他首尾都处理得挺干净,所以宋娘一直不知道这件事。
进房间后,秦严慢腾腾地敲起了墙壁和房柱。若是真如他料想的那般,当时房间里应该还有第二个人,这个人没有经门窗离开,那就只能是暗道了。
他听上一辈人说过,百年前新朝未立,连京城也常常是兵灾连连。所以城里的百年老店,大多都准备了暗道避祸。果然,在摸到一块松松垮垮的灰砖时,墙角处登时弹开一扇小门,通往酒楼后厨的方向。
陈掌柜忙解释:“这都是祖辈人修的,跟我可没干系。”
07
要不说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呢,林汐道:“那就说点跟你有关系的,比如宋娘的死,还有芳尽肚子里的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谁。”
陈掌柜双眉抖了一下。
幕后之人的杀/人/手法确实是不易察觉,但还是没瞒过秦严。
宋娘应该是在查房之前,就饮下了被人下了迷药的茶水,进花房后,迷药发作晕倒在地。在这之后,有人从暗道进了房间,将门窗闭得严丝合缝,再把炭炉里堆上过量的黑炭。
北方冬日凛寒,几乎每年都有人因为用炭不当,致使中毒身亡。所以即使之后被人查到,也多半会被当成意外处理。
“没想到的是,宋娘刚开始还没完全晕过去,她看到了从暗道里出来加炭的芳尽,明白自己被人算计了,所以用荼蘼花留下讯息。荼蘼花尽,那便是芳尽你了。”
芳尽今日穿了件素色袄裙,很是宽松,勉强能遮住那快要显怀的肚子,闻言勉强笑了笑,“林姑娘,这只是你的猜测而已。”
林汐拿出手里的东西道:“那日我提审你,你说自己一直在后厨帮忙,除了给我们上菜那次,从未离开过。可这只玳瑁耳铛,就是大人当日在炭炉边捡到的,现在还说你没进过花房吗?”
芳尽下意识摸了摸耳垂,她知道自己丢了耳铛,可没想到竟是丢在了花房。慌乱间她望向陈掌柜,却被后者避开了,不由急道:“你可不能不管我,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孩子呢!”
果然是这样啊,林汐叹了口气,递给陈掌柜一张油纸封皮,道:“只怕撇是撇不干净的,你给宋娘喝的迷药,是城西黑市上专卖的药。那个小贩当天就做成了你这一单生意,所以对你的长相记忆深刻,需不需要让你们互相认认?”
陈掌柜脸色灰败,颓然道:“事已至此,我也没什么可辩解的了。”
宋娘收留的芳尽并不像表面上那般良善,她不满意婚事,嫌弃卫兴家境贫寒,嫁过去少不得要操持家务,过不了什么安逸日子。
而兴隆酒楼向来盈利颇丰,她想着自己与宋娘身世相近,便打起了取而代之的主意,找个机会勾搭上了陈掌柜。
陈掌柜也贪图她年轻貌美,一来二去,芳尽怀上了身孕。可他刚提起纳妾的事,宋娘便翻了脸,说酒楼生意都在她手里握着,若是真要撕破脸,就有办法让他一个钱都拿不到。
芳尽不甘心没名没分,每日用肚子里的孩子威胁陈掌柜。他既想要酒楼,又想要孩子,便想出了炉火害人的法子,想把宋娘除了。
哪知宋娘这般决绝,划破手腕,一大摊血滴了下去,惊动了大堂的客人,而这客人还偏偏就是秦严和林汐。
只能说,终究是人算不如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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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碗说
英语和语文都不是小汤碗的强项,这次却出乎意料的都考了第一,我夸赞了他一番后,他对我说,知道为什么我学习进步这么快吗?因为我想带你去清华北大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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